2.須能配合學校業務彈性調整工時(每日約 4 小時)。
1.待遇:時薪: 190 元,每月最多 80 小時,且依勞動部公告基本時薪調整。
2.僱用期間: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。(若服務期間表現不佳,經本校行政會議決議通過,報請校長同意後予以解僱)。
3.本案得視經費狀況繼續執行,且經考核表現良好得繼續以時薪聘用。
(2)協助門禁管理。
(3)協助學校活動交通引導、庶務工作等。
(4)臨時交辦事項。
(5)工作地點:學甲區東陽國小。
五、報名方式:
1.符合資格有意應徵者,請填妥(1)報名表(2)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身分證、畢業證書
等影本),於113年 12 月 25 日(星期三)中午 12 : 00 前,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本校總務
處,採現場報名,郵寄或傳真報名不受理。
2.報名人員檢附之文件影本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一經查明,已錄取者,
撤銷錄取資格;涉及刑事責任者,移送檢察機關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