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9 月 1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0091954 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提升家長理解新課綱精神,並為學生自主學習營造完整的親師生支持網絡,請各校鼓勵家長踴躍參與培訓,以優化家長對課綱的認知,使家長瞭解在新課綱中該扮演的角色,並在實作與宣講中積極行動。
三、各場次核心講師基礎研習辦理日期及地點如下,請擇一報名(場次及課程內容請參附件之培訓計畫):
四、請欲報名者自行上網報名(網址: https://tinyurl.com/39zk8k6u)。
五、出席人員如為本市轄屬國中、小教師或行政人員,請核予公(差)假登記及課務排代。
六、檢附「114~115 年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(總綱)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培訓計畫」1 份。